地理标志是重要的、与贸易紧密相关的知识产权,对推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畅通国际贸易合作和历史文化传承具有重要作用。地理标志产品因其独特自然环境、人文历史积淀和工艺技术传承而形成良好声誉,具有强大市场竞争力与品牌价值。近年来,世界各国不断加强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经贸合作。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正式生效,第一批100个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在欧盟全境获得地理标志保护。
中国贸促会创新推出的地理标志产品品牌证明书,旨在为获得地理标志使用授权的中外企业“增信赋能”,“优中选优”向国内外采购商、贸易商推荐通过评价的优质地理标志企业和地理标志产品,适用于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和在中国市场销售的外国地理标志产品。
(3)获得授权使用地理标志或其所生产、经营的地理标志产品属于获得在华保护范围;
(2)受理:浙江省贸促会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通知补正。
(3)组织评价: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专家评审组依据《地理标志产品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完成评价。
(4)出具评价报告:评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价报告,由浙江省贸促会反馈至申报企业。
(5)评价通过:评价得分多60分视为通过评价。首次评价未通过的企业,可在3个月的改进期内提交复审资料,视为同一次审查,审查要求与首次评价要求一致。
(6)出具证明书:浙江省贸促会在收到评价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向通过评价的企业出具地理标志产品品牌证明书。
(4)地理标志产品登记材料、地理标志授权使用证明:授权使用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
(5)质量检测报告或安全性证明材料: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行业质量安全或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等;
(8)部门建设及人员设置情况:部门岗位设置、劳资证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文化和品牌文化建设等;
(9)主导或参与标准情况: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制修订等;
(10)知识产权保护情况:产品或包装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作品登记证明、境外知识产权等权属证明;
(12)获得管理体系证书情况: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
(16)地理标志产品纳入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地理标志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纳入全国名特有新农产品名录和(或被列入国际协定互认或保护产品;企业被列入农业农村部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
申办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70号2楼浙江省贸促会商事认证大厅商事证明书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