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与代理公司之间债务纠纷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无,招标人为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与代理公司之间债务纠纷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批);
(001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与代理公司之间债务纠纷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日期。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欠款人系列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当庭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范围内,委托人与承办律师书面协商确定;一审(含反诉)、二审、执行阶段的法律服务。
(2)追讨服务计划服务期限:计划开始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4)服务质量要求: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约定的代理权限提供法律服务,保护委托方的合法利益,同时为委托方保守秘密。
(6)本项目债务金额:37941890.06元。风险代理费收费:(依据: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号)按终实现的债权或者减免的债务金额(以下简称“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费: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8%;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5%;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2%;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9%;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6%。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佰捌拾玖万肆仟柒佰柒拾元壹角(¥3894770.10元)(以本项目债务金额37941890.06元为基数,依据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号)计算)。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