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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山东法院审理涉农业知识产权案件335件法护“齐鲁粮仓”|开云
去年以来山东法院审理涉农业知识产权案件335件法护“齐鲁粮仓”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9-26 06:08:49
 9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山东法院加强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有关情况。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山东法院高度重视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秉持有利于权利保护理念,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保护,特别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一直处于全国前列,审理了全国首例无性繁殖植物新品种侵权案、全国首例确认不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另有5起案件入选“人民法院种业

  9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山东法院加强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有关情况。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山东法院高度重视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秉持有利于权利保护理念,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保护,特别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一直处于全国前列,审理了全国首例无性繁殖植物新品种侵权案、全国首例确认不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另有5起案件入选“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山东法院全力服务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的积极作为和使命担当。

  发布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徐兴军介绍,立足山东农业大省、粮食大省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的意见》,聚焦品种权核心保护、农民主体地位、惩罚性赔偿特殊保护、“土特产”保护、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等方面共十六条,明确了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着力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粮食安全司法保障体系,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专门司法文件。

  “山东法院秉持有利于权利保护的司法理念,聚焦品种权核心保护,加强涉农专利、商业标志、商业秘密保护,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构建农业领域全方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有效保障国家种业和粮食安全。”徐兴军介绍,2023年以来,山东各级法院共审理涉农业知识产权案件335件,其中,植物新品种案件178件,商标案件78件,著作权案件5件,专利案件38件,不正当竞争案件36件。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签署《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从省级层面辐射推动该省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高效顺畅衔接,共建大保护工作格局。与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召开省级层面知识产权府院联动座谈会,推动在科技园区、创业园区、产业园区等开展“一站一中心一基地”建设,提升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联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据了解,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衔接配合,进一步理顺管辖、程序衔接机制,优化协同高效配置司法资源,严惩种子制假售假犯罪,提升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整体合力。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在涉农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在全国首创智能3D证据管理系统,对播种机、割草机、施肥机等不易保存和移送的大型农业设备进行扫描建模,有效解决了存证难、管理难问题,极大节省权利人诉讼成本。

  山东高院强化涉农知识产权司法引导,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领域风险和对策意见,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结合风险分析,研究制定解决对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效能。联合山东农业大学召开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座谈会,深入了解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中的问题不足,提升司法助农能力水平。联合济南、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在农民丰收节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并指导全省法院开展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系列活动,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普法宣传。

  山东高院强化对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16条意见的贯彻落实,持续指导全省知识产权审判条线行特色、创品牌,取得显著成效。前不久,在已有3件案例入选前三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基础上,山东法院又有2件案例入选第四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是入选数量最多的地方法院。kaiyun中国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