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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权期限补偿手续办理|开云
关于专利权期限补偿手续办理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11-10 21:28:00
 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已于2024年1月20日施行,其中第七十七条至第八十四条新增了小编把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阶段常见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整理,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杠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

  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已于2024年1月20日施行,其中第七十七条至第八十四条新增了小编把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阶段常见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整理,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杠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答:发明专利可以请求专利权期限补偿。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无专利权期限补偿政策。

  答:对自2021年6月1日起公告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权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

  答:专利权人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的,应当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局提出请求。

  答: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当由专利权人提出。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权属于多个专利权人共有的,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权期限补偿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当由代表人办理。

  答:自2024年1月20日(含该日)起提交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或者自2021年6月1日起提交的纸件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需办理后续业务的,应沿用所涉专利的当前业务办理方式,电子申请以电子形式递交,纸件申请以纸件形式递交。

  答:费用政策发布实施前,专利权期限补偿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的,应自费用政策实施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费用政策公布的专利收费标准缴纳费用。费用政策发布实施后,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的,应当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费用政策公布的专利收费标准缴纳费用。

  南越商专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机构代码:44809。商专知识产权2002年创立,在广州、深圳、苏州、杭州、南通、佛山等地设有办公机构。拥有多年的知识产权行业实操经验,拥有专业的团队,为企业提供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版权登记、法律维权、项目申报等综合性一站式服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kaiyun中国官方平台kaiyun中国官方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