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知识产权赋能高质量发展,11月14日,由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国家知识产权培训(福建)基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厦门大学)研究基地主办,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支持的“2024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在厦门举行。厦门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吴超鹏,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主任刘征颖,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禾,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名誉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李明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兼职讲席教授刘孔中,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副总经理暨法务长、国际技术授权主管总会台北分会理事长、台湾营业秘密保护促进协会常务理事宿文堂,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二级巡视员卢琳兵,以及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其他领导和来自海峡两岸学术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百余人参加会议,共话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保障。
本次会议的开幕式由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林秀芹主持。林院长对与会的各位领导、嘉宾表示了诚挚的欢迎。林院长指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意义重大而道路曲折。去年,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合作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一年多来政策赋能的成效显著。在此背景下,本次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的召开具有特殊意义。
厦门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吴超鹏代表厦门大学对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来宾表示诚挚的欢迎和感谢。吴超鹏副校长介绍了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在专业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深厚基础和发展优势。特别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福建省知识产权局以及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知识产权研究院于今年9月招收了全国首批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充分体现了厦门大学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上的前瞻性和创新性。吴超鹏副校长期待与会各方围绕“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保障”这一主题深入交流,集思广益,加强合作,凝聚共识,为推进知识产权保障体系建构,推动海峡两岸深度融合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禾代表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预祝本届圆桌会议取得圆满成功。郭禾教授提出,在逆全球化趋势加剧,“脱钩”“断链”盛行的时代背景下,本届圆桌会议以“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保障”为主题可谓正当其时,体现了主办方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已经成功举办五届,成为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产业界、学术界交流沟通、凝聚共识的重要平台。郭禾教授希望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的有力支持下,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能将圆桌会议的机制常态化,使之成为两岸知识产权事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渠道。
新际知识产权(厦门)事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敦仁深情回顾了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历史,表示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是促进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人士学习交流、发展的重要平台,并期待同与会专家学者一道,为两岸融合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沈董事长提出,本次会议发言主题丰富、内容务实,值得大家深入学习、深刻思考、深度交流。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主任刘征颖代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衷心祝贺并向与会的两岸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她指出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已经连续举办了五届,这既是响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号召、奋进知识产权新征程的重要举措,更是顺应两岸发展需要、切实保障两岸人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她表示,近年来福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力以赴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如今的福建,创新氛围更好、营商环境更优,知识产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愈发彰显。希望两岸专家学者共同努力,进一步将知识产权圆桌会议打造成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的常态化机制和知名品牌,生动讲好两岸知识产权故事,共同书写“通、惠、情”三篇文章,积极开创两岸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新局面。
论坛主旨发言环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名誉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李明德主持。
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副总经理暨法务长、国际技术授权主管总会台北分会理事长、台湾营业秘密保护促进协会常务理事宿文堂以“两岸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经验交流”为题作主旨发言。宿文堂先生提出,由于技术更新迅速,商业秘密成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方式。然而,相较专利,商业秘密的边界难以界定,权利人维权成本高、难度大,相关诉讼无罪判决及和解结案比例较高。宿文堂建议,企业应加强资产管理、定期审计、优化数据管理,以提高商业秘密诉讼的胜诉概率。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李扬以“数据法律保护的体系化和市场化思维”为题作主旨发言。李扬教授强调,商业数据保护应当坚持体系化和市场化的思维,当市场机制足以提供知识生产的保护基础时,应避免不必要的立法、行政或司法干预;只有在现有法律无法提供足够保护和激励的情况下,才考虑创设新的激励机制。数据保护应排除已受知识产权专门法保护的客体,专注于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数据的保护应基于其价值性和合法性,而非简单的收集和存储。李扬教授反对过度的数据赋权,并对数据登记确权的法律依据和实际效益提出质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兼职讲席教授刘孔中以“知识产权侵权刑事救济的亚洲实践与反思”为题作主旨演讲。刘孔中教授提出,知识产权刑事处罚的合理性在学界并未得到充分反思。刘孔中教授比较分析了德国、日本、韩国及台湾地区的知识产权刑事处罚的法律规定和实证数据,并提出对刑事制裁手段的过度依赖将背离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本质属性,扭曲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常发展。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二级巡视员卢琳兵以“两岸融合中知识产权着力点思考”为题作主旨发言,他指出:两岸融合发展,是中国基于一国两制,解决两岸统一新的路线方针政策,事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两岸中国人的根本福祉,大势所趋,势不可挡。其次,知识产权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最重要特征,是支撑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在两岸融合中大有可为。同时,阐释了两岸融合的几个关键着力点,包括积极发挥厦门两岸与一带一路知识产权经济试点的政策高地作用,加大综改针对两岸融合的专项政策力度,创建两岸融合大嶝•金门双向试验区,以两岸知识产权银行引领建设两岸金融中心等。期待两岸充分依托差异化的比较优势,携手共进,迎接“日月丽天,百灵来朝”的新时代到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杨明以“促进闽台经贸深度融合的知识产权之维”为题作主旨发言。杨明教授提出,作为学者,应当对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产业合作和促进农渔业等特色产业以及科技创新企业的政策支持方向进行更深入思考、提供更多智力支持。杨明教授认为,应立足于两岸经贸深度融合已有的基础,优化布局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加强执法协作和产业合作。从两岸经贸融合的战略层面,杨明教授建议打造闽台双循环格局、打造经贸共同体。同时,杨明教授分享了他对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科学供给的具体思考,包括设计区域内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的特别机制,促进权利运营的辅助机制、权利执行的落实机制和多元争议解决机制等。
台湾智慧财产运营协会理事长、中原大学企业管理学系兼任教授、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技术移转与法律中心原副主任樊治齐以“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中的知识产权合作展望”为题作主旨发言。樊治齐理事长从法规框架、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合作、知识产权运营合作和知识产权制度的“软着陆”和“高对接”四个维度,深入分析了知识产权制度如何为两岸经贸融合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基础。樊治齐理事长期待两岸的融合将在共识和协作中稳步推进,实现共同繁荣的美好愿景。
分论坛一以“海峡两岸深度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合作机遇”为主题,由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湘潭大学韶峰学者学科带头人、二级教授肖冬梅主持。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丛立先的发言题目为“网络游戏领域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丛立先教授从棋牌游戏币场外交易不正当竞争、游戏外挂产业链条中网盘平台的不正当竞争、游戏加速器未获得国内版号的“海外游戏”、游戏内容爆料侵害游戏商业秘密四类行为入手,深入分析了网络游戏领域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并提出了相应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路径。
台湾东吴大学法律研究所兼任教授卢文祥的发言题目为“针对知识共享协议Creative Commons在两岸保护著作权与创造知识分享合作空间之探讨”。卢文祥教授先以著作权“创”与“用”的平衡视角,讨论了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要素组成以及该制度在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推广情况,详细介绍了创作共享机制—利用人模式,并分析了两岸关于Creative Commons合作的机遇和方略。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教授,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知识产权与创新研究中心主任龙小宁的发言题目为“AI大模型训练中的作品使用问题:科斯定理的分析视角”。龙小宁教授从经济学视角深入分析了AI大模型训练中的作品使用问题。她认为根据科斯定理的演绎,理想的机制是通过法律规则的引入,帮助降低市场交易成本。而在AI大模型训练领域,网络平台可以在“合理使用“规则下,通过市场力量的推动,自动成为类似于集体管理组织的交易中介,给予各利益相关方必要、有效的激励,以达成高效的市场交易。
台湾云林科技大学教授王美心的发言题目为“人工智能机械学习应用在专利永续性预测”。王美心教授首先介绍了两岸合作研究成果——人工智能机械学习模型来预测无效复审结果的具体情况,并通过展示该模型的无效审查训练及测试结果,详细介绍了人工智能机械学习在专利永续性预测的应用。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正高级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杂志副主编马宁对专家学者的发言表示赞赏,结合会议主旨“海峡两岸深度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合作机遇”,探讨了两岸知识产权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经济往来和科技合作。
“闽江学者”特聘教授,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教授张冬首先肯定了各位发言人的主旨演讲,依次探讨了网络游戏内的新型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知识产权共享协议的使用、AI大模型的合理使用、人工智能机械学习应用,进而建议两岸同仁合作研究数智赋能中华传统文化发展的新机遇和新路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知识产权创新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法硕学院私法研究所所长陶乾进行与谈,她称赞并同意各位发言人的观点,同时,她也提出了自己对相关议题的看法。
台湾智慧财产运营协会理事,台湾资讯智慧财产协会理事,兴宇国际智权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庄完祯从知识产权人才交流、知识产权法治完善、知识产权经验分享三个层面作出与谈分享,并着重从企业的视角来探讨两岸知识产权的融合发展。
分论坛二以“海峡两岸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保护经验交流”为主题,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刘铁光主持。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陕西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焦和平围绕“侵犯商业秘密入罪标准的谦抑性解释”主题,分析了我国侵犯商业秘密入罪标准中“情节严重”认定标准的分歧现状与应然取向。他指出,司法实践对于该罪的“情节严重”认定方法,存在综合标准说与客观标准说。他基于法律术语含义统一、刑法谦抑性以及实现立法目的三方面的考虑认为应坚持客观标准说。
台湾营业秘密保护促进协会监事,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副理黄百立以“台湾地区商业秘密保护趋势”为主题进行了发言。他从全球背景、司法判决、产业发展与人力资源的各个角度,详细分析了台湾地区在商业秘密保护上的趋势,并进一步指出相关法律文件虽然明确了离职后竞业禁止约定内容有效性要件,但条文中仍然涉及一些不易判断的抽象概念,即便根据相关的施行细则予以补充,实务上关于离职竞业禁止约定所衍生的争议依旧层出不穷。
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谢爱芳的发言题目为“两岸商业数据爬取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司法实践探析”。谢爱芳法官通过两岸商业数据爬取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从案件数量、诉讼标的、涉及行业和业务类型、审理程序和胜诉率与法律适用的各方面,归纳了该类纠纷案件在两岸所各自呈现的主要特点,并进一步提炼出该类纠纷案件的审理难点,最后提出了包括“一般条款的谦抑性运用与严谨性解释”“审视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与商业道德的论证”“把握利益衡量与权衡保护原则”等一系列思考与见解。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博士生导师,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董慧娟以“两岸对商标售后混淆的司法态度”为题发表演讲。董慧娟副教授梳理了售后混淆理论的源流与适用现状,介绍了两岸司法实践对售后混淆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态度,并结合“姚记”扑克等典型案例,提出对售后混淆理论的司法适用进行反思,应谨慎适用且一般性限缩至驰名商标之适用范围,以及少许特例作为例外等独到建议。
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副院长、教授,福建省法学会海法学研究会会长罗施福表示各位发言人的观点都启人深思,他高度认可“情节严重”的体系化解释,但也提出了相关建议,如希望看到台湾商业秘密相关司法判决对社会的具体影响。
台湾清华大学生物伦理与法律中心研究员,法玛国际专利商标事务所所长蔡坤旺认为,商业秘密本身是商业竞争的工具,而商业竞争又多与法律竞争有关,故而刑法的谦抑性显得十分重要。因为,如果刑事手段介入商业竞争,意味着公权力将更多地参与商主体之间本应公平的竞争,其正当性将受到质疑。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知识产权》杂志编辑部主任李芬莲表示,商业秘密概念的界定十分重要。何种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该问题在民法和刑法上可能存在不同的判断。李芬莲主任认同刑事裁判应当更多植入谦抑性的理念——如果民法认为某种事物不属于商业秘密,那么刑法可能亦不宜对相关行为进行惩罚。
分论坛三以“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中的知识产权”为主题,由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教授、教授委员会副主任乔永忠主持。
联合报股份有限公司总管理处法务暨劳资关系室经理廖健翔以“台湾地区新闻媒体与数位平台强制议价法制现况与问题研析”为主题进行发言。廖先生分析了台湾地区新闻媒体在数字平台环境中的主张著作权侵害难、广告利润分配不透明等法律挑战,介绍了台湾地区强制议价法的现状,结合欧盟和澳洲用法律手段介入和调和相关问题的经验,提出了台湾地区媒体产业对于强制议价法律现状的疑虑与立场。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珏围绕“涉台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厦门实践探索”展开了详细阐述。她结合厦门市在涉台知识产权案件中的司法实践,分享了厦门市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工作情况及主要特点,并介绍了涉及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由思明区检察院集中管辖等特色做法。王珏副检察长提出,检察机关处理涉台知识产权案件时应当加强行刑衔接,促进协同共治,力争解决权利人侵权损失挽回难的问题,并审慎办理如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知识产权刑民界限模糊的案件。
福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创新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员陈奕州作出题为“两岸商标争议协处机制调整与配套”的发言。陈先生结合台湾知名企业和台湾知名手摇奶茶商标侵权的案例,介绍了台湾的企业与自然人在大陆面临的常见商标争议与维权难题。陈奕州先生提出,应当从点、线、面并进放宽两岸商标争议的沟通平台,并完善配套措施。
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叶文庆发表题为“福建省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的主题演讲。他介绍了福建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的优势与不足,以漳州市建成两条“山”与“海”精品路线为例,肯定了福建地理标志在三产融合方面蓬勃发展的现状,也点明福建省地理标志产业面临的缺乏统筹规划等问题。最后,叶文庆副院长提出了加强地理标志产业保护的对策建议,强调了应当科学谋划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蓝图,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头作用。
在讨论环节,新际知识产权(厦门)事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敦仁,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刘运华和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俊三位与谈人参与讨论。与会专家就跨境保护、海峡两岸合作机制等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建议,为福建省在两岸融合发展中的知识产权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智慧。
综合论坛及闭幕式环节由厦门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助理教授杨正宇主持。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助理、副教授罗立国以“台湾地区专利代理师在大陆执业经历认定和专利服务”为题进行了分享。他首先介绍了两岸专利代理制度的异同,并梳理了两岸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现状。之后,罗老师结合调研成果介绍了台湾专业代理师在大陆执业的典型案例,并就台湾专利代理师在大陆执业标准和专利服务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厦门福贝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陈远洋以“专利快速审查机制对知产行业带来的利与弊”为主题进行了分享。他介绍了我国专利快速审查的两种方式,并指出快速审查机制对企业既有益处,也有弊端。此外,他指出快速审查机制对代理机构也带来了一些挑战。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晓君以“白酒企业知识产权风险识别及治理体系”为主题进行了分享。她指出白酒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涵盖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和地理标志等多个方面,而且呈现出纠纷案由单一、地区差异大以及商标领域侵权纠纷高发等特点;并以“杜康商标之争”、“郎酒与夜郎古酒商标纠纷案”为例引出商标侵权风险的相关问题。
法玛国际专利商标事务所专利师林鼎坚的演讲题目为“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申请现况”。他介绍了生成式人工智能与传统人工智能的不同以及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家族数量的排名,提出了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的创造性判断路径。他认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浪潮仅是开端,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专利申请在未来仍有无限可能。
福建品同律师事务所主任胡雨洁的演讲题目为“涉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厦门实践”。胡主任首先介绍了全国首个涉台法庭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涉台法庭以及该法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相关情况。此外,她也分享了自己在涉台法庭的亲身办案历程。最后,她介绍了涉台法庭的相关制度优势,并提出了进一步的期待与展望。
中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未来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郭壬癸的演讲题目为“劳动者默示保密义务的司法实践”。郭老师从典型案例引出了“劳动者有无默示保密义务”的问题,他从比较法视角梳理了域外相关案例,也介绍了中国现行法律规定的相关立场,即在未约定保密协议的情况下,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知道商业秘密,仍需承担默示保密义务。
在闭幕式环节,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教授龙小宁进行致辞。龙小宁教授就圆桌会议的“圆”字,阐述了本次圆桌会议构建的“三个圆”:一是“围鹭岛朗润秋色,构闽台交流圆”,诸位专家学者就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中知识产权保障的多项中心议题,砥砺切磋、凝聚共识、贡献力量;二是“围知产关键议题,构学术同心圆”,本次圆桌会议具有极高学术性,专精广泛、务实创新,为听众呈现高质量的学术盛宴;三是“围两岸发展合作,构知产保障圆”,各位专家学者提出了许多富有前瞻性和操作性的建议,为两岸深入融合发展凝聚了“知产智慧”、给出了“知产方案”、提供了“知产保障”。龙小宁教授期待与会专家学者能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挑战,推动两岸知识产权领域的持续繁荣与发展。
接着,杨正宇老师对本次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进行了简单的归纳和总结,并表示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搭建更加开放的交流平台,为推动两岸乃至国际间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