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携带相关有效证明资料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通过。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收费标准设定最高限价。
(一)单独密封的报价函,报价函须写明报价下浮率,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2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格式自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及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过的证明。
(三)提供近三年的3个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或该项目在法定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发布公告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一)遴选工作由遴选人对报名提交遴选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项目承担机构;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2家以上(含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项目承担机构;若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取业绩优者为中选单位。
1.时间:2023年7月28日-8月1日,上午8:00-下午17:30,需现场递交材料报名,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2.地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财政局4楼经济建设室。(联系人:罗志保,联系电话:)。